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

網紅自殺!網絡霸凌!政府管制? No No No~

幹!又是網紅的炎上事件! 沒來蹭熱度是不行的,雖然已經過了幾天了…… 

還是那句,炎上事件只寫看法和感受,不辯不護不罵不戰,一切以我為尊,你不認同也不用告訴我,因為我要寫的都寫了。

(一)YBB自殺事件。

我不理她是不是演戲還是活該,只要她是鬧自殺,我都會停下一切的攻擊,尤其是那原因是罪不致死,而且跟我沒有直接關係時!

因為我承受不起害死一條人命這件事。

罵人去死,肯定是情緒性說話了(如果不是那真的太可怕了),我覺得沒有人會真的想要殺死她的,即使是被騙了。

說難聽一句,她死了那些被騙的人會更難受,不只錢追不回來,而且還要莫名其妙被正義人士指責,背負“逼死她”的罪名。 

就算別人不說,你的心裡也肯定有一根刺。

那些沒被騙的還一股腦地酸和罵的,到底在瞎起勁什麼啊,就因為對方是網紅嗎? 要她去死,更像是妒忌吧? 

我可憐你們。

可能你說他們說的不是真心話,但我還是覺得,一開口就要人去死(非重大刑事案)的人是很可怕的,我若有這種朋友我會避而遠之,因為我實在不想我也因為犯錯而被他“詛咒”去死。(望向七爺)

另外,相比起全情演出,我更相信YBB是一時暴走,因為無法面對指責,開始用死亡來逃避。

許多自殺者都是一時想不開,但是在死前他們通常都會猶豫一下。 因為他們的求死意願並不是很強烈,就真的是一時想不開而已。

謝天謝地,她的猶豫讓她獲救。

接下來等着她的會是許多法律問題。 到此為止,其實YBB已經付出許多的代價了,基本上網民真的無謂再火上添油了。

即使你認為你是對的,但我認為你有更善良的選擇。 

(二)要政府立法監管網路留言

YBB之後,J&I發起了一項聯署行動。 立意很好,說是要停止網絡霸凌。

但是,要政府立法監管這我就看不懂了。 這是在嫌棄政府對言論的限制還不夠嗎?

看看我們有什麼法令限制言論? 《煽動法令 》、《通信與多媒體法令》、《影片審查法令 》、《印刷及出版法令》! 這樣還不夠嗎? 還想要進一步收縮言論的空間嗎?

而且,這還牽扯一個很肚爛的事物,那就是政府總是選擇性執法,只有他認為沒有你認為。 讓政府管制網絡言論,就等同把槍交給一個黑道。 

目前我國任何的公開及合法平台都是被政府控制的,遵循正常管道,你根本無法直接說出要說的話。

只要政府想要,不利政府或者領導的言論會被抹除,發言者甚至可以被送入牢獄。

想想看SuperRing網紅怎麼落馬的? 羅斯瑪怎麼表罪成立的? 一切都是歸功於網絡的揭底力量。

你還想政府立法管制網站? 不要因為網絡霸凌,而把前人用無數心血修煉的神功化掉!

現在這樣的管制已經夠多了,不要讓政府更介入網民的言論之中。

要遏制網絡霸凌,只能從你我開始做起,然後再逐漸構築一個友善的網絡輿論氛圍。 舉個例子,那就像你不能立法限制一個家庭太窮不可生育,雖然我們都知道貧窮家庭養育孩子困難。

因為那和人的基本權利有關,言論自由也是屬於這一類。

我可不想把大馬變成大鎖國,不能批評政府,不能放維尼熊,雖然我國也鎖了P站,哈哈哈。

就這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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