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供再翻供? 老實說我看不懂了。 黑警倒湯是否為真,小販說被“勒索”是否為正,在沒有任何可靠及可展示的證據之前,我們的判斷只有信或不信。
從懂事以來,我都被長輩們告知我國的政府如何無作為,警界如何黑暗,以第一印象來說,警察在我心目中的評價是不及格的,差不多就比政治人物好一點。
印象中的警察,差不多就是為執政者及權貴服務,然後時不時來“搞搞秩序”,為難為難小百姓。
這也就是為何會有黃明志這一類的人,沒有證據之下還能言之確鑿地說黑警一定有搞小販,因為他本人的經歷就是有被黑警搞過。
像我這樣清清白白的人,就曾經在網咖打仙境傳說,被警察“沒收身份證,帶回警局”。 帶回警局所為何事? 原來是擔任嫌犯候選人! 和嫌犯站在同一排,讓被害者認臉,清楚指出是誰打傷了他!
可笑嗎? 事後警察連一句“謝謝你們的配合”都沒,讓我們自生自滅各自回家!
還有一次,我因為車禍而去警局報案,因為我是肇事者,所以要承受大部分責任。 在繳付罰單時,負責的A警察就告訴我,去跟B警官談談,說不定他可以幫你。
當時我只是傻傻的照着指示去做,見了很忙碌的B警官。 B警官跟我確認了車禍詳情,確定沒有人受傷後,就說這是小事情,可以少罰(減輕罰款)。 我一個小小打工仔很開心地接受了,然後照着他的話,把罰單和打了折扣的罰金交給了他。 而那罰金是要夾在他桌上的某本記事簿中。
待我處理完畢,就回去A警察那兒,詢問是否還有其他必須做的事。 A警察在確認了我已經付還罰款後,給了我一個拇指讚,說我可以放心回去了。 待我離開警局,我才意識到不對勁,為何我要將罰金交給B警官而不是櫃檯呢? 這是貪污私了吧?
我的經歷告訴我,警界確有害群之馬,但我必須說,當時減輕罰金確實是有幫到經濟狀況不理想的我,我們的“交易”算是“你情我願”的……
如果我用我的經歷去看這件事,我可以理解小販為何一翻再翻。
我做個假設:小販被黑警勒索,心有不甘決定揭發。後來去了警局,被警察搞了幾下,又要來回警局多次,又要接受盤問,覺得真心太累了,於是決定接受警察的方案,一人退一步就此結束戰鬥回合。 可是,稍後小販又後悔了,因為他聽說會留下案底,而且他的名字已經臭了(抹黑警察),以後很難找工作,被嚇到的小販又再翻供證明自己清白……
但是,看事情不是這樣看的,個別之事應該個別看待,要不然我們跟那種被渣男傷害後哭訴“全世界男人都是一樣(渣)”的女人有什麼區別?
更何況,我相信也有好警察(只有黑警真的太可悲了)和沒那麼壞的警察(比如協助我減輕罰金的)。 警察頂多就搞搞你,要你隨便給點咖啡烏了事,搞那麼大的“恐嚇和勒索”? 這也太不明智,這種事應該還是比較少發生的吧?
警察要證明自己清白,公佈那他媽的CCTV啊,藏起來反而讓人懷疑吧?
說到相信誰,我就來賭一賭,我支持警察的說辭,根據就是YBB這樣的人看起來是變多了…… 小販對不起了。
另,我覺得林立迎很秀歪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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