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2月7日星期日

雞排妹,Only You can take me 取西經

雞排妹vs翁立友這個炎上事故我就不說事故背景了,隨便丟一個臺灣新聞網的都知道這鬧得多兇。 一如既往,不想滔滔不絕,不去證明誰黑誰白,我就寫一些無關痛癢的,參與八卦一下。  

1)那個是誰那麼有創意,把翁立友寫成 Only You ? 笑死我啦! 腦裡出現羅家英唐僧bgm!!!

2)我信雞排妹所說的。 看臺灣綜藝節目,一堆網紅(不說女藝人是因為很多只是網紅)穿得暴露,男藝人/主持人可以公然吃豆腐,這類“製造節目效果”的操作及默契早就形成,有這樣的默契就有這樣的契機,關鍵當然就是翁立友做不做,雞排妹有沒有害他。 

3)但是呢,這些東西我們吃瓜群眾都沒,沒有所謂證據,就只能看相信誰了,要么就不評論。 我信雞排妹,不是基於她取得我的信任,而是在尾牙這種放鬆玩樂的氛圍下,這事有概率發生,我信的是概率。

4)雞排妹肯定接過很多類似節目/活動/通告,會被要求穿得性感優雅大氣是可以想像得到的,當晚雞排妹一定有秀出招牌必殺技,讓這些豬伯更加忍不住。 

5)說說舞台效果和性騷擾。 怎樣才是性騷擾? 這是很難拿捏的一點,有人說要以女生的感覺為主,有些人認為要符合一定的條件,而不是只看女生感覺就判斷性騷擾。 我想說的是,到底是誰決定了這樣的舞台效果? 為什麼“吃豆腐”會是舞台效果?  重點是,這樣的效果是否經過排練? 雞排妹說沒有,那就沒有,雞排妹說不OK,那就不OK。 這樣說,不是以“女生的感覺為標準”,而是“到底誰決定了吃豆腐是節目效果”? 就不能正正經經地做好一場尾牙晚宴嗎? 

6)重點在證據。 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是很難打贏官司的,就算事實是如此,沒有人證物證,就是沒辦法,這是事實,誰也不能否認。 殺人犯殺了人消滅證據,你就是拿他沒轍,即使性騷擾真的發生了,沒有證據,也只能讓他逍遙法外。 雞排妹大概是懂得這一點而沒提出正式控訴吧,就只能在臉書上發發文。

7)Only You can take me 取西經~~~ Only You 這次真的涼了,要被孫悟空巴頭1000次(repeat)了。  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