媒體報導本地藝人,本地網紅時,總會看到一些人在新聞底下留言,酸溜溜說“不認識他們”。
他們之所以這麼說,只有幾種目的:一,不認識;二,酸對方不紅;三,兩者皆是。
如果不認識,看了新聞就自然就會有初步的認識吧? 所以留言說“不認識”的人,應該都沒點開新聞來看,連到底是自己孤陋寡聞還是對方不紅都還沒搞清楚,先留言再說。
這是什麼心態? 黃明志你不懂? 我不看娛樂新聞的阿媽都懂,你會不懂?
這種人是可悲的,不是因為無知而可悲,而是他身上某處腐敗組織滋生的優越感飄着惡臭,已經臭到半死還無自知之明。
很少看到他們酸運動員,就算是政治人物也不見得他們多出手,但只要是本地藝人和網紅,他們就來開槍了。
為什麼一定要這樣打擊努力的正常人(他們酸白痴直播主不會用不認識這三個字吧)?
不想了解,滑過去就算了,留了一句垃圾話扮嘢,你就很傑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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