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錘定音!打了6年之久的沈可婷案終於迎來了大結局,沈可婷被無罪釋放,而此案件已經不可再上訴,不論是被告還是原告,都得接受這個最終判決。
說沒有大快人心是騙人的,但細思之下,始終覺得沒有必要感到開心或快慰,畢竟這是一場悲劇,沈可婷並沒有獲得勝利及獎勵,反而必須背負着內疚感生活,這可能將是困擾她一輩子的夢魘。
更別提死者家屬了,雖然他們要為自己行為負責,但…… 以生命做代價也實在太沉重了。
網民們,包括我…… 到底有什麼該開心的呢? 也許只因為看到了法庭的“公正”,“同理”,“正義”,而這本來就是法院該做的……??
至於那位感到失望的死者母親,我想說……
這位媽媽,沈可婷也是她母親的女兒,她家人也沒少為她操心過。
更何況沈可婷是帶著心理首創的陰影過下半輩子,她本來的人生被這件事強行改變了,多了折磨與苦難,她何嘗不也是受害者?
你又何苦堅持要讓她再受牢獄的苦難呢?
這是一場本可避免的意外悲劇,你必須接受它,同時你也必須承擔疏於管教孩子的後果,你不知道孩子會去夜騎,可是沈可婷也不知道他們會出現在此時此刻此地點啊……
我不勸妳放下,但悲劇發生後,大家都必須學會帶著痛苦活下去,信靠你信靠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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